我同意「當位置確定後,變焦的動作還可以精確化構圖的要素」這樣的想法。
其實,前面幾次講的「距離」,都是指:「攝影距離」,精確的講,也就是感光元件與被攝體平面之間的垂直距離。此一垂直距離,通常用鏡頭光軸與被攝體主要平面之間的直線表示。
這位網友講的「位置」,應該是我們一般人認知裡面的「視點位置 viewpoint」
精確的講,「視點位置」其實是「攝影距離+攝影角度」兩者的集合。
亦即,「視點位置」一詞其實包括了三種距離:
第一個距離(且用 a 為代號表示)當然是用(感光元件與被攝平面之間的)光軸直線表示的攝影距離。
第二個距離,為橫軸上的距離(且用 b 與 c 為代號各代表左右兩端),是鏡頭與被攝範圍(鏡頭的涵蓋範圍)最左右兩端之間的距離。
第三個距離,為縱軸上的距離(且用 d 與 e 為代號各代表上下兩端),是鏡頭與被攝範圍(鏡頭的涵蓋範圍)上下兩端之間的距離。
攝影時,只要視點位置改變通常a, b, c, d, e,四條線的長度都會隨著改變。
這樣的改變通常會為攝得的影像帶來「成像變形」與「影像線性透視 perspective」兩大改變。
視點位置移動時第一、二個距離但是保持第三個距離的 d, e 距離不變,或者
視點位置移動時第一、三個距離但是保持第二個距離的 b, c 距離不變的話,才能保持影像的成像變形,維持在「對稱變形」的狀態,
而人類視覺在美感的認知上,先是會比較要求影像「不要變形」,(尤其是在有原景物可以與影像互相比較時,或者畫面中有明顯線性透視被攝對象時,如磚牆、鐵道),
而同樣是不得已非要變形不可的情況下,人類視覺美感會比較偏好「對稱變形」。
幾位大師不約而同的都講強調,在同一景象的前後攝影過程中,不斷的移動攝影師的腳步「改變攝影距離」的重要性(而不是站在原地不斷 zoom in , zoom out),
不外是想要強調影像創造性思考中「改變影像的透視感」的重要性,
相對而言,「影像大小倍率」( 站在原地不斷 zoom in , zoom out 所得的結果 )的改變就不是影像創造性思考中,特別值得攝影家付上巨大經濟代價去注意改變它的對象了。
當然,樓上這位網友講的沒錯,「當位置確定後,變焦的動作還可以精確化構圖的要素」。
但是如果改成: 「當(觀景窗中所得影像的空間透視效果是滿意的攝影)位置確定後,(輕度的)變焦的動作還可以精確化構圖的要素」,可能會更準確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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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喜愛影像創作的年輕人充分明瞭:拍照時,一定要靠自己瞬間反應的『本能』(經過不斷面對照片這個「死亡的提醒物 memento mori」反覆辯證思考之後鍛造出來的『本能』),千萬不能靠那必死的 camera ,(精簡一點講,就是照相要用自己的腦袋照,千萬不能用相機照!)是我的天職。